看着她魅人的笑,我所能想到的,就是她是鸡。也只有鸡,才会时不时的撩身边的男人。三木在男人当中,算得上是顶级肌肉男一类的存在,在女鬼眼里,他就是王者。
白马王子。
想到这里,我不由暗中拿眼瞟了他一眼。他,却两眼定定的看着前方,丝毫不为眼前这具撒量气动。他是个极有定性的男人。
这,也是我最最佩服他的地方之一。一个男人,就应当拥有一个男人的定力。如果一个男人连一定力都没有,简直就不配做男人。
麻杆和彬子,在女人或是女鬼面前,就不配称男人,只配称狗。因为,他们在女性面前,就会失去男人的本性,变成一条摇尾乞怜的可怜狗。
一条可怜的色狗。
他们死了,死得连男人的尊严都没有。看到女鬼就发情,这是他们的悲哀。在他们眼里,凡是雌货,不管是什么东西,只要长着那东西,他们的眼睛,就会发出异样的光彩。他们,死无余辜。
对他们的死,我一点都不同情。
在我心里,他们纯粹不配做男人,因为他们把男人的脸都丢尽了。遇到这里的男人,是一辈子的痛。要是所有男人都像他们这样,那这个世界,就会变软男的世界。
“想好了么,我要嫁你,你敢娶我么?”
“没什么不敢娶的,只是——”
“只是什么?”
“我不想娶你。”
“为什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