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方竟然是镇妖王府那个凶名赫赫、残暴粗鲁的人屠。
这朵娇艳的帝都之花,竟然插在了这个满手鲜血、粗鄙不堪的家伙身上……
得知消息的当晚,他罕见地在梨园里喝得酩酊大醉,他恨这世道的不公、恨乾皇有眼无珠,乱点鸳鸯谱。
明明最配得上长公主的人,是他齐子俊才对。
“呵呵,倒是好一个恃强凌弱,果然还得是你们这群酸儒书生懂得占据道德高点。”
陆玄歌嘴角勾勒起弧度。
见对方竟然如此在意姬清萱的尸身。
他不由联想到一些事情。
这是原来的一些记忆,长公主很欣赏一位文院的学生,对方虽是敌国质子,但品行高洁,在白玉京中常常受人称赞。
长公主常常资助对方修习读书的各种资源,更是不时邀请对方,和诸多学子结伴踏青游玩,参加梨园诗会,扩大帝都的交际圈。
该不会就是眼前这个家伙?
怪不得刚才会那么急。
“呵呵,你说的没错,我可不是什么君子,所以我就喜欢恃强凌弱、仗势欺人,我就喜欢看着你这样的蝼蚁,被我踩在脚下挣扎的模样。”
“蝼蚁就该有蝼蚁的样子,我踩你的时候,你最好懂得闭嘴。”